第五章
1
我和周小雨“泡”着,除了彼此“耗”着对方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大的发展。我说的“发展”,就是我们突然“耗”出一点感情,彼此对人生有了新的看法,朝着什么“既定的方针”共同设计未来,将生活进行到底。但是,我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一点,也没感觉到周小雨有什么令人“心动”的迹象。我们的状态就是“耗”着,像两节快要耗干的旧电池。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我在中学时对这话还云里雾里地喜欢,把它抄在硬封的黑皮笔记本的扉页上,还用钢笔把这几个字描得像标准的老标宋体,以表明我对人生已开始思考了。实际上,在那时,我根本就没思考什么。如果说,我思考什么的话,就是思考怎样去赢得姑娘们的喜欢。在那时,我的身体发育除了性欲猛增外还存在着某些严重的问题,瘦弱得连胳膊上的肌肉也没长出来,就开始用哲人高深的断章片语来思考什么了,简直有点妄自尊大。在这些名言的指引下,我写着一些对生命更糊涂的话,这些话比我后来崇拜的“朦胧派”诗人的诗更朦胧。我感到糊涂就是朦胧,朦胧也就是糊涂,它的目的却很清楚,就是存心不让你搞明白。
读中学的时候,也就是我刚刚开始朦胧也就是糊涂时,朦胧派诗人也才刚刚处于萌芽的初级阶段。所以,在那时,我虽与朦胧诗擦肩而过,但笔下的言语就自发地有点朦胧诗的味道了。我喜欢黑格尔及伟人们的“唾沫”就说明了这一点。
我和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姑娘就“朦胧”过半年(也就是糊涂过半年)。为了表现我的成熟,我得首先用思想上的成熟打败她,所以,在那时我就道貌岸然地从废纸收购站偷那些古怪的书来读了。在我所读的那些古怪的书中,我唯一感到自己能读懂的还是黑格尔的这句话。可是那个比我年岁大的姑娘根本就不理我,她瞄着我连肌肉都还没有长出的胳膊,眼神里居然还表流露出一丝轻蔑。别的同学劝我说,你真是中邪了,你居然把心思放在一个那么丑的丫头身上,简直是在糟蹋自己。开始我根本就听不进他们的话。我说,我眼中的西施就是她。那时我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在干一件什么糊涂的事。
后来当我遇到一个主动和我接近的丫头时,我的世界观和审美观就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突然感到,那个比我大两岁的姑娘,的确丑陋,并且身上还有股怪味(我是在三米的距离里闻到的,我们最近的时候,身体相隔最少也有半米左右)。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她已发育得非常充分了,胸脯早已朦胧地隆起了一堆糊涂的肉(而其他的女同学,简直还像一颗生毛的青果,胸脯像块平整的场地,让你根本就失去想像力,甚至毫无耐心期待那块平整的荒地还能长出什么)。
而女人胸前的那堆糊涂的肉,竟成了我青春的滑铁卢。
靠哲人名言给自己打气的岁月持续了几年,也就是说,我打着“存在即合理”的旗帜在青春的岁月里“存在”着,遇事冷静,口气艰深,从不跟那些毛头小生讨论人生,整个一副成熟的作派。但是,就是这样我也没能勾到一个姑娘。而那个主动和我接近的姑娘,根本就不是喜欢我,她喜欢的是另一个让我很难瞧上眼的小混混。再说,我和她接近的机会也很少,她有时主动找我,仅仅是为了我能帮她把被另外的男同学抛到树上的书包取下来。
2
想起那时的失败,我还有点伤心,因为我没走好人生的第一步。这话已没什么哲理了。哲人不这样说话,哲人说的是,性格即命运。也就是你今后怎样,天性已定。“要走好人生的第一步”,是一些心坚志强的革命模范们常常要教导你的话。在我的成长期,我至少听了一万遍(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从小学一直听到大学毕业)。十几年听一句相同的话,你想想会是什么滋味。我的感觉如果用“味同嚼蜡”来形容,说明我还可以忍受。再说这句话,简直就毫无实际的内容了。什么叫“人生的第一步”?恋爱算不算?结婚算不算?下海算不算?我感到这话比面对理想主义的迷雾还要不知所云。
想起现在的失败,我心情澹然,还是哲人的话管用,性格即命运,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话不能倒着说,但我对周小雨倒着说过。我说,合理的就存在,我的解释让这个新社会的高中生,如同嚼蜡,如同梦呓。我们合理地“耗”在一起,这个“耗”就是存在。我这样解释,她就满意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疲惫地做了一场爱,双双已疲惫地睡在床的两头。我有个只有和我上过床的女人才知道的怪癖:做完爱,我得马上去洗,然后抽完一支烟才能入睡。在这时,我从不和女人睡一头,我情愿抱着她的脚睡,也不愿抱着她的脖子睡。这怪癖就连我的前妻孙妮也无法理解。做完爱我去洗,她没有什么意见,最讨厌的就是我做完爱后抱着她的脚睡觉。我对她的解释显然是毫无道理的,但她不得已,默许了。我说,女人最性感的部位就是脚,抱着脚睡就像胎儿在母体里抱着自己的脚睡一样,安稳又安全。而周小雨从不反感这一点。她喜欢我抱着她的脚睡,我的脚放在她乳房上和脖子上时她也毫不反感。当然这习惯有点像农民,但我没感到有什么不好。小时候,我仔细观察过新婚的农民夫妇的婚床,两个绣花枕头,是放在床的两头的。虽然这不能解释我的怪癖,但有一点你得承认,他们晚上再怎么做爱,但做完爱后,就各就各位地分头睡了。从卫生上讲是完全有道理的,一般做完爱后,已到深夜,都想沉沉地睡去,如果两人还搂在一块,嘴唇对嘴唇,身子对身子,对身体有害无益,彼此呼出的气体很难闻,都被对方吸收了。再说,还可以避免某一方有磨牙、打鼾的毛病。农民当然不会从卫生上考虑,他们各睡各的是因为传统的习惯。
这道理用不着我向周小雨解释,虽然我们都没有磨牙或者打鼾的毛病。周小雨还喜欢我们做完爱后,让我轻轻地摸她的脚心。她说我是第一个让她彻底感到舒心的男人。她还给我形容过这种感觉。她说,手指在脚底轻抚,就像冰凌在舌间上滑动一样,有种欲罢不能的舒散的痒痒。如果我进一步解释她的感觉,就是那舒散的痒痒可以再次挑起她的欲望。在这个时候,我是受害者。我想睡,而她又睡不着了;她睡不着,你也别想睡安稳。对这种现象,我还可以作更通俗更形象的表述:我们一头一尾地睡着的时候,其实是在充电,像两节正负相接的电池,充足了电,就要等着放电了。所以,有时我们睡着睡着,等到醒来的时候,就发现周小雨和我肩并肩、头挨头地睡在一头了,接着放没放电,我就不知道了。幸好这种情况不是很多,一般我们要把“电”彻底放干,然后才能相安无事地睡去。
可怕的是,周小雨和我像两节旧电池了。
3
周小雨已从家里悲壮地逃了出来。她的父母再也不能忍受她在生活中飘来飘去的样子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周小雨既没正式的工作,又毫无结婚的迹象,像个社会上的问题女孩。她的父母实在是太粗心了,周小雨过去处了很多的男朋友,他们也从没过问,也没对她耐心地帮教,要她走好人生的第一步。现在再帮教已晚了,因为她不知走过多少次人生的第一步了。这是周小雨抱怨她父母的意思。但我不这样认为,我反而感到她父母非常通达。如果她对她父母尽点女儿心,脾气好一点,完全可以和父母和睦相处。这是我曾对她说过的话。但更好的解释还是那句话:性格即命运。
在这一点上,周小雨与我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简单地说,就是我行我素,活出本真,不想落入任何的套子。所以,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男女,但不是天生的夫妻。如果我们成为夫妻,那会比和任何异性结合都难以生活,这不是能用缘分解释的。你想想,如果我们是夫妻,首先就得找到各自的差异,然后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弥补这些差异,否则就不像夫妻,而像朋友了,而朋友是不能长久住在一起的;其次就是要共同肩负起生活的重任,把生活作为主要的目标。而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从未萌生过任何肩负什么重任的想法或者理想。所以,我只能这样解释我和周小雨的关系: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男女。
如果我对别人说,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男女,别人会莫名其妙,他们肯定会异口同声地认为,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狗男女。其实我对这话一点也不生气,我还感到,这话很俏皮很幽默呢。但我不能忍受的是,说这话的人那种阴暗心理——狗男女败坏了社会风气,狗男女不得好死之类。
我见识过一对真正的狗男女,平时他们装模作样地跟对方的老婆或丈夫在一起,彼此都知道双方在偷偷摸摸,但还表现出爱的样子,那情状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曾风靡一时的香港电影《花样的年华》。那电影我瞄了几眼,就感到非常沉闷。我感到,即使是煽情,场面也应该活跃一点好看一点嘛。
既然周小雨和我是天生的狗男女,我们就更有理由住在一起了。一对天生的狗男女在一个“碉堡”里偷情,比较符合时代的特色。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时代的特色就是“偷”:商人偷税,大盗偷枪,小偷偷废铁,官员偷公款,演员盗(偷)名,间谍偷情报,老百姓偷电,农村妇女偷生,男偷女,女偷男。
我对周小雨说,我们彼此偷。
4
李卫兵拎着黑色公文包,像个体恤下级的官员来看望我们这一对狗男女了。我穿着裤衩起来给他开门。他一进门就说,这屋子里怎么有一股怪味?他朝我莫名其妙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接着训了我一顿:操!什么时候了,还在睡?然后他走进卧室,看见被窝里还有一个人,马上明白了什么,对我说,原来你在享福啊,我以为你在制造大作呢。我缩回被窝,把周小雨弄醒。她睁开朦胧的眼睛说,真讨厌,我睡得正香呢。我对她说,李卫兵来了,快把衣服穿好,他可能是为帮你联系工作来的。周小雨不说话了,估计又睡着了。我从枕头底下把她的裤衩找了出来,在被子里一边给她穿上,一边把她拽醒。然后我迅速地穿上衣服,把卧室的门带上,拿着一包烟走到客厅。我看天色,太阳快要当顶了。
李卫兵说,你上次说的事,我跟那酒店的朋友说了,让周小雨先去干,不行再说。你们俩到底是怎么想的,想过结婚的事没有,没钱,婚事我包了。操!我真想不通,你们没得个工作,还懒得想办法,天天泡在一起,天天享受快活?操!你不腻得慌,我还嫌腻呢。
我摇摇头,不想和他理论什么解释什么。我在水池边一边洗脸一边说,那事就这么定了,先让周小雨去干吧。语气里丝毫没有感谢的味道。
我们坐下来抽烟。李卫兵说,你跟过去不一样了,过去你还写点什么,现在你除了睡还是睡,你的生活就滥在一个“睡”字上了。
这话非常像我曾对李卫兵说的话。过去我对他说,你跟过去不一样了,你除了操还是操,生活就滥在一个“操”字上了。看来,我们真是一对朋友,连说话都很相似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睡”和“操”是同义词。
李卫兵看到电视柜的一侧放着一排各种牌子的杀虫剂,说,你是不是在搞什么推销?用得着这么多吗?
我说,这还不够用呢,现在省了不少,要不连烟钱都要借了。你这屋子里过去盛产蟑螂吗?怎么我一住进来,蟑螂就繁殖得像蝗虫了。
他朝窗外的废墟望了一眼,说,可能是过去长久没住人的缘故,操,棉纺厂一拔,所有的蟑螂都跑到这儿安家了。
他把屋子四周瞄了一眼,说,蜘蛛都结网了,操,你们也适当打扫打扫嘛。
沙发边冒出一沓揉皱了的卫生纸,这显然是我们在沙发上做爱时用过的,我看着有点不舒服,就用脚偷偷往沙发里面塞了塞。我们说着说着,一只蟑螂从卫生纸里爬了出来,可能是吃饱了我们留下的脏物,躺在卫生纸里睡觉,被我的动作惊醒了。
周小雨从被窝里钻出来后,下身只穿着裤衩,她不好意思地把李卫兵看了一眼就往厕所里钻。我感到这女人讲究的东西也不是很多了,上次刘小毛来找我时,她在厕所里叫我给她拿卫生纸。她大大咧咧的声音让刘小毛感到很吃惊,他以为我带回来了一个“鸡”。我们只说了几句话,他就神秘地走了。
李卫兵说,这妞身材还不错,结了吧。
我说,你说什么呀?结了去住桥洞吗?再说……
我不好再对他直接说什么,因为我们压根就没想结婚的事。
我起身把周小雨的长裙子拿到卫生间去了。
李卫兵说,操!我还没你潇洒呢。有个婆娘缠上我了,不就打了一炮嘛,那婆娘居然被打出感情了,有事没事地给我家打电话,搞得我回家只好把电话、手机、呼机都关了。
周小雨出来后,李卫兵暧昧地对她笑了笑。说,我给你把工作联系好了,你明天去上班吧。那口气有点像领导。他直直地看着周小雨又说,那个酒店现在改名了,不叫仙人洞了,叫醉仙阁。他看了一眼正在响的呼机,又有点感慨地说,仙人洞的历史结束了(意思是肉欲的美好时期结束了)。可怎么改,生意还是照常好。这名字原来是很文雅的,是根据毛 的诗词“天生一个仙人洞”取的,没想到“仙人洞”这几个字后来成了淫秽的代名词。酒鬼们不说到仙人洞去喝酒,而是说到仙人洞去“打洞”。不管怎样,这酒店的名气已经被“打”出来了。
周小雨说,不会是去端盘子吧,那我可不干。
我说,你先去了再说嘛。
5
我在写《安魂》这首长诗。我不知道要写到什么时候才能写完,写到哪个境界才可以画句号。深夜,我写作的时候,我的灵魂才开始在夜幕下游历,这首诗是我灵魂的秘密,也是我寄托心灵的唯一的一种方式。叶雯已幻化成一个符号,成了我灵魂深处的某种爱的基因。
说实在话,我有时想起她,感到我们发生的恋情已非常遥远了,好像仅仅是我昔日做过的一个梦。现在我连她的相貌都难以回忆起来了,出现在我诗中的她已变成了某种理想,成了理想和纯洁的象征。这就像当我们说起历史上的某个美人一样,是不是真有其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的美曾唤醒过我们的希望和理想,给后人树起了一座美的丰碑。
现在没几个人能知道叶雯的美丽,她活在我的《安魂》里。
无法穷尽的想念是爱
它是你的眼神,缠绕着时光、云彩和冰凌的眼神
爱咬着它自己的命根
就像一个胆怯的女人在黑暗中咬着自己的发丝
你热辣地走来,你心血勃勃,令我口干
你是我肺叶中的烟气
6
胡欢说,她想生个孩子。这话周小雨对我说了两遍,我感到莫名其妙,就没理她。
我拿着一个苍蝇拍正在追踪一只蟑螂。这苍蝇拍实际上应该改叫蟑螂拍了,这是刘小毛特地给我发明的,比买的塑料苍蝇拍要大一倍,并且杆子特长,对付蟑螂非常有效果,只要它们一出来,就可以一下子拍死它几个。这东西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为刘小毛的发明,我还请他喝了一顿酒。他很得意。开始,他根本就没把这个木头和塑料合成的蟑螂拍当成什么发明,但在酒后,在我的欣赏下,他突然感到这东西像个发明的产物了,他还拿到手里教我怎么合理地用力。我感到这东西的好处不仅在于一次性能消灭多少蟑螂,关键是能把拍死的蟑螂沾住,肉浆还不飞溅,省得我心理厌恶地打扫那肉浆满地的死尸。有一次,吴迪来访,看见那东西,感到稀奇,怎么也猜不出来是作什么用的,他以为是个农民舀毛缸蛆的玩意。我说,如果你是综艺节目里的佳宾,叫你猜这玩意,你的答案肯定只能得零分。当然,如果我没有这种特殊的经验,你打死我我也猜不出来这东西到底是作什么用的。
周小雨又说了一句:胡欢说想生个孩子。我拿着蟑螂拍愣住了,说,你说这话,有什么意思吗?难道要我帮她一把?她说,你能帮她吗?我的意思是这姑娘恐怕有点神经不正常了,她想用孩子套住一个男人,彻底作个贤妻良母。她和那个男人同居了一年,肚子居然毫无反应,她断定是那个男人有问题,因为她过去有过身孕。现在的问题是,她如果不生个孩子,不用孩子套住他,那家伙随时都有可能把她抛了。她是被抛过好几次的人了,这次再被抛弃,那连性命都难保了。
我说,这也怪她自己,她的眼里只有大款,也不称量称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周小雨说,这事反正还得帮她。
我感到莫名其妙,说,怎么帮她?你们女人怎么这样糊涂,你以为有了孩子就能套住男人吗?那么多有了孩子的还不照常离,更何况她生的或许还是个野种。如果那男人知道了秘密,不把她剁成两节才怪。
周小雨听到我的话有点生气。她说,胡欢没有其他办法了,她很爱那个男人。
我冷笑着说,我若是大款,她也会爱我了。他妈的,这女人就是这素质,平时还装清高,把自己打扮成阔太样。
我看周小雨无话了,只好接着说,你答应给她帮忙吗?你真糊涂,你是女人,你有这本事?那你给她人工受精去吧。
我越说越生气了,越说越感到自己的见解很到位。
可周小雨不这样认为,她说,胡欢图的就是享受,女人谁不想嫁个有钱的男人?有了孩子,她至少可以拿住他了,他飞得了吗?现在婚姻法正在改,就是为了约束那些想飞的花心男人的。
我不想再与周小雨辩论什么,我感到女人的逻辑实在混乱。
周小雨最后看我沉默以对,突然撒起野来,把气生在了我身上。她说,你以为你很有本事。我们同居一年,你只不过送给我了一脸盆的精液。
他妈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说,我就只有精液这一财富,你若想生孩子,还不生一窝了。
周小雨冷笑了起来,说,我才不自己糟蹋自己呢。
我在心里说,难道你没糟蹋自己?难道你的目标比我伟大些?
我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我和胡欢胡搞一次,把我的精液送她一点?
周小雨说,你在胡说八道,你做梦吧你。
我摇摇头,我的脑袋彻底被周小雨搞懵了。
7
我得说说胡欢了。本来我有点瞧不上这个喜欢“胡欢”的女人,但她毕竟是周小雨的朋友,按照朋友之间义气的说法,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嘛。
在表面上,我还是把她当成朋友了的,要不我们见面时说话不会那么随便。我对她说,胡欢这名字有点像个野鸡的艺名,不过这名字还是很潇洒的。胡欢一点也不生气,她傻乎乎地笑。我接着说,我有个朋友叫胡涂,却活得机灵得很,脑子比我们都好用。据说,我市有个三流画家原来叫胡画,名字很有点大智若愚的境界,但后来他把名字该为胡鹄,听起来像个女性的名字,令人不舒服,其画也由三流变成四流了,没劲。
胡欢对我说,如果你姓胡的话取个什么名字呢?
我开玩笑说,胡搞。若生个儿子就叫胡来,生个丫头就叫胡乐。不过还是爹最厉害。
胡欢大笑起来。我突然发现她有点像好莱坞的那个大嘴美人。
我说,你笑什么?这名字和你的大同小异嘛,你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啊。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正经过,在这样的场合,我的语言天赋才能得到充分地发挥。我还发现和漂亮女人开玩笑有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集中精力胡侃,活跃大脑,培养语言智慧;二是可以在随意中更加随意地和她接近,乘机占点便宜。我还发现女人也喜欢嘴滥一点的男人,她们或许也需要活跃大脑。你想想,你和一个正人君子在一起的感受吧,除了麻木外还极端无趣,用周小雨的话说叫和植物人谈天。你不得不承认周小雨包括胡欢小姐还算是有趣的女性。
我的经验告诉我,和正经女人在一起就得谈点虚的东西。比如她若喜欢文艺,就得谈点诗情画意的东西,让彼此都有点假性的激动。可实际上,我最想谈的还是一些下三滥的趣闻逸事。我发现我谈起这些东西,脑子特别好用,简直是出口成章,机警幽默。可就是这样的风趣的语言,我居然也没把有个女人逗乐过。
那是在一个闲聊场所,有人在聊天下大事,有人在聊衣食住行,有人在聊老公老婆。可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就和一个话少的女人聊历史上的几大美女。我聊起王昭君、杨贵妃、貂禅等,她都没意见。可当我聊起潘金莲时(我历来把我的本家潘金莲算上),她就有点吃醋了。她说,你还有意思表扬潘金莲,她是你们潘家的败类,我不喜欢这荡妇。我说,你不喜欢我没意见,但我发现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女性还是崇拜她的。她说,你胡说些什么呀,你的根据是什么?我说,我没根据,但我有种感觉,如果潘金莲开夜校,报名的可能趋之若骛。这女人说,没想到你年纪不大,就有满脑壳的胡思乱想。后来她根本就不和我说什么了,双手放在小肚子上,专心去听别人谈论家常事务去了。我感到无趣,感到这女人可能从小生活在封建社会或者革命家庭,或者她从小就不会笑。其实,我说的那些屁话纯粹是为了取乐,可我碰了一鼻子的灰。
8
我和胡欢开玩笑,周小雨根本就不吃醋,她吃她的奶油雪糕,还挺乐的。但你不能偏见地说,周小雨这丫头没心眼。周小雨的心性除了我没几个人能懂。
现在你很难把胡欢归在哪个类。社会上把那些生活张狂,无规无矩,满脑子歌星明星的少男靓女们划入另类。我和这样的另类接触的机会非常少,也很难搞懂他们,如果说有什么感想的话,那就是我感到他们更多的不是张狂而是无知。他们不跟我玩,我举双手赞成。
而胡欢还是非常女性的,从小就知道女人的本钱是漂亮,所以她把精力都用在怎么使自己更美上,我觉得这非常符合社会的要求也符合女性的天性。再一点,她寻找的不是什么远大目标(可能她一生下来就没想奋斗过什么),而是能够找到使她享受生活快乐的男朋友,很宿命,很实在。至于她内心有没有爱,就很次要了。
你可能说这样的女性是花瓶是金丝雀甚至是寄生虫之类,我也没意见,我感到胡欢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我也曾这样挖苦过她,如果在红色的苏维埃,她早就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受难去了。她笑着说,我喜欢寄生虫的生活。
老实说,不管女人还是男人对寄生虫的生活还是向往的。现在的享乐主义者到处都是。我就非常向往,可没这样的条件,但漂亮女人完全可以创造这样的条件。胡欢已经为自己创造过几次条件了,但都没把握好机会。她胜不骄败不馁,要为能够成为寄生虫而奋斗,这是她一生努力的目标。
但是,我感到胡欢太有点理想化了。也就是说,她对自身的条件估价太高。显然,她的目标只有大款才能帮她实现,而现在的大款大多连后宫都已人满为患了。胡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预料不足。其实,她应该把目标盯在像李卫兵这样的小款们身上了,有车有房有票子花就不错了,这样的小款在后宫还是可以接纳她的。胡欢不光对小款兴趣不大,她还指望有一天成为大款的正宫娘娘。这就是她的悲哀。
据说,胡欢差点实现了自己理想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她的确认识了一个离了婚的大款,并且很快就投怀送抱了。这家伙可能有上千万的家产,是个典型的投机商,这种人对感情的投入就可想而知了。在他的眼里,胡欢完全是个送上门的枕头,或者是块送上门的奶油蛋糕。这家伙尝了几次鲜就腻了。而胡欢像一只蚕,还想用最后一根丝来缠住他,委曲求全地和他“好”了一阵子。后来她去找他时,那家伙根本就不露面了,而是由个女人出面把她臭骂了一顿,硬是没让她再进门。我估计这女人还是那家伙“后宫”里的人。胡欢连进“后宫”的资格都没取得,实际上离理想的目标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周小雨在这一点(追求)上与胡欢完全不同。仔细一想,就是她们相同的地方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周小雨和我同居与胡欢跟大款同居就完全是两码事,周小雨对我从来就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她也没在任何方面指望过我,就连她埋怨我的那句 “只给她送了一脸盆的精液”的话,我听起来,还像是在鼓励我表扬我。而胡欢就不一样了,与其说她追求的是快乐,不如说追求的是金钱,她要从男人的身上找到打开金库的金钥匙。
物质的胡欢和性爱的周小雨有着本质的区别。她们两人加起来,才符合完美的时尚标准。而所谓的爱情像一件穿脏了衣服,早就被仍掉了。这话,我说了不算,这话是一个高尚的知识分子说的,你相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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