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卫生工作方针 推进事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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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习时报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领导实施了一系列顺应国情背景、符合事业发展规律的方针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事业不断改革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卫生工作为军民健康服务。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事业,早在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党的纲领,其中第七项明确提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福利的要求。1927年南昌起义后,党领导陆续创办红色医院、作出防病大于治病的制度安排、建立各级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宣传卫生知识、创办军医学校培养医务人员等,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努力发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这个时期,党把卫生工作作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重要内容,有效救治了战争中的伤病员、保障了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的健康,为革命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创造健康奇迹。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卫生资源极度匮乏,广大农村地区普遍缺医少药,传染病、地方病横行,居民健康水平极为低下。1952年,卫生部正式确立了新中国卫生工作方针,即“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为新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出中国卫生工作三大法宝,即三级预防保健网、赤脚医生、农村合作医疗,使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卫生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幅提升,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1978年的65.9岁,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分别从新中国成立前的1500/10万、200‰下降到2018年的18.3/10万、6.1‰。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初期,卫生工作的重点是恢复工作秩序,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活力,提高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因此1978―1992年以“放权让利”为主要特点进行改革探索。随着医疗机构创收动力趋强,加之农村合作医疗解体,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筹资不足,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压力快速上升,1993―2003年以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医药流通改革为重点推进改革。明确提出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即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003年非典疫情后,国家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建设,强调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深化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2009―2011年,主要围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开展工作,并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下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进医改攻坚克难和全面建设健康中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疾病谱变化、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和健康需求增长等新的形势与多重挑战,需要继续通过卫生改革发展加以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明确了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即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此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开启全民健康新时代,《“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进一步提出,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经过努力,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完成了立柱架梁任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提升,改革成果广泛惠及群众,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在供给侧,资源总量、服务能力、质量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2009―2019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从91.6万个增加到100.75万个,基本实现县、乡、村全覆盖。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1.75人增至2.77人;每千人口床位数从3.32张增至6.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全科医生数逐年增加,2019年分别达到416万和36.5万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增长到2.61人。近90%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医疗点,87%的居民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全国4000余家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下降,医疗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使相关疾病治疗费用显著降低。在需求侧,健康水平和健康公平性持续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2009―2019年,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从75岁增至77.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总体已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城乡健康差异逐步缩小,健康产出更为公平。

回望百年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及其指引下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历程,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使我们更好地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增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持续深化医改的勇气和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建设健康中国、推进深化医改必须发挥各级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决策、促改革的作用。应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应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卫生健康与医改重大问题,从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增强人民获得感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努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相关的问题。

三是坚持卫生健康事业公益属性。公益性是党的人民至上执政理念和生命至上价值追求的具体体现。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应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及相关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党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体现。接续推进深化医改应同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起来,以更科学、更精准、更有效的改革举措聚焦老难题和新挑战。同时,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真联真动,确保政策有效衔接、推进步调一致、成效融会贯通。

五是坚持基于国情规律。改革必须从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推进深化医改,我们既应牢牢把握和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最大实际,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又应深刻认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改之路。

(作者系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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