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能源管理课程发展中心
能源项目办[2011]16号
关于举办能源管理师、能源审计师及节能评估师
(中/高级)国家职业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节能减排人才培训,规范落实能源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及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进一步做好我国企业能源审计、节能评估与能效对标工作,同时帮助广大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善工业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标准建设,提高能源审计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升我国能源管理的整体水平,针对目前我国缺少能源管理专业人才的状况,按照节能法和最近公布的一系列国家能源标准,全国能源管理课程发展中心决定举办能源管理师、能源审计师和节能评估师(中/高级)国家职业培训认证工作。经考核达到要求者颁发国家相应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能源管理经理/动力/能源部门的负责人、运行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各级政府负责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的官员和专家;有关设计院和咨询公司的专家。
二、培训内容
1、国内外能源市场情况、能源政策法规、能源概论;
2、最新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 23331-2009)要点解析;
3、能源管理体系标准与ISO9001、ISO14001的兼容性;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目的和作用;能源管理体系的模式、内容及其控制的对象和方法;
4、节能的基本原理与节能新机制;节能方案产生和筛选;节能技术经济评价和生命周期评价;
5、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产品认证和产品能效标识;
6、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据的最新法律法规、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7、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操作流程、编写节能评估报告如何对标分析;
8、企业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标准;
9、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领域节能技术应用、案例分析和技术展望;
10、能源审计原理与实施方法;企业能源审计的原理、标准和方法;
11、能源审计程序、审计要点;能源审计可行性要点、方案实施、审计报告编写;企业能源统计与能源计量;
12、最佳节能实践案例介绍和节能技术推荐。
三、培训目的
为企业培养专业型节能降耗管理人才,专职、专业、专人贯彻实施节能目标,构建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让企业管理者了解如何高效地利用能源、节约能源以及如何进行能源管理,高质量掌握企业节能技术,学习能源购买成本优化及能源和排放交易相关知识;通过培训直接促进本企业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和能源的节约,为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
四、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1年08月16日—08月20日(16日报到) 郑 州
第二期:2011年08月22日—08月26日(22日报到) 兰 州
第三期:2011年09月16日—09月20日(16日报到) 深 圳
第四期:2011年10月20日—10月24日(20日报到) 昆 明
第五期:2011年10月27日—10月31日(27日报到) 北 京
五、考试/证书
1、培训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能源管理师、能源审计师和节能评估师(CETTIC)职业培训证书,该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并列的职业培训证书。根据《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统一专网查询,全国通用。
2、报到时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蓝底一寸照片1张及电子版照片,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备案用)。
六、费用/报名事宜
报考科目 级别 费用(元/人) 级别 费用(元/人)
能源管理师 中 级 2600 高 级 3200
能源审计师 中 级 2600 高 级 3200
节能评估师 中 级 2600 高 级 3200
含(培训、教材、认证、场地、讲师、考评、证书);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注:可同时报考三科】
1、相关信息请登录查询,由于参加学习人数较多,每期培训限额开班,请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
2、联 系 人:高伟 13366131910
电 话:010-82986613 010-82986683
传 真:010-82986833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