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能否“养鸡防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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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能否“养鸡防狗”?

  2008年09月04日 中国经济时报

    章林晓

     最近,央行和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政策规定使我想到了鲁迅先生笔下的“狗气杀”。

     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先生对“狗气杀”的原理作了解释说明:“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

     我们可以说,《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相当于“狗气杀”这一器具,只不过这个“狗气杀”养的“鸡”是“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狗气杀”防的“狗”是“粗放低效用地项目”和“违法用地项目”。

     《通知》没有半个字说要减少用地项目的贷款额度,只是提到要对哪些用地项目实行贷款封杀,要对哪些用地项目实行贷款支持,而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强调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拓宽土地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金融手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这就是说银行投放到“狗气杀”中的“饲料”并不减少,只是将“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项目、违法用地项目、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集体土地上开发商品房项目等”作为“狗”加以“防范”,而对于“节约集约用地项目、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机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作为“鸡”加以“喂养”,并且要拓宽“喂养渠道”。

     我们发现,“饲料”不减,甚至有望增加,而对“小产权房”等作为“狗”加以封杀了,“大产权房”这只“鸡”吃到的“饲料”自然就更多了。

     然而,“狗气杀”这一养鸡器具之所以能达到“养鸡防狗”的目的,关键在于木盘上面的栅栏能够对鸡狗作出正确的“甄别”,放“鸡头”进来,将“狗头”挡住。

     现在,让人们担心的是,《通知》这一“狗气杀”器具,能对“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的“鸡”、“粗放低效用地项目”和“违法用地项目”的“狗”,作出正确的“甄别”吗?

     一般性的货币政策本来就是总量工具,即便是选择性的货币政策要想对结构进行调整、控制也往往是事倍功半。更何况,《通知》还再次强调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这说明“非法的土地使用证”不但存在而且还可能“满天飞”,在这种情况下,以“银根”去管“地根”,银行有这种“火眼金睛”的“甄别”本领吗?

  注:

  央行和银监会对外公开《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后,社会反响强烈,许多媒体发表了一些专家对此文件的解读,有专家解读这是牺牲房地产保护银行,还有专家解读这是在加大房地产信贷紧缩力度。

  我愿意相信这些专家是在没有看过《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情况下随便乱说的。要不然,可就真的是“专家一开口,鸡狗都笑了”。

  “专家一开口,鸡狗都笑了”,在这里,我没有任何讽刺专家之意,我之所以如此说,主要是因为我没法找到更贴切的比喻。我相信,如果我们的一些经济学家读过鲁迅先生的名篇《故乡》,记得该文中写到的“狗气杀”,并且明白“狗气杀”这一器具的原理,那么他们肯定不会作出那种“专家一开口,鸡狗都笑了”的解读了。

标签: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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